圖錄號: 2488
估價RMB: 10,000-20,000
溥?儒(1896~1963)?致高嶺梅有關為入港申請作保的信札二通
信箋?二通三頁
約1962年作
識文:1. 嶺梅四弟鑒:前上一函,想已得達,今已近重陽,尚無新亞書院入港消息。因去年曾經與新亞面訂今年講授之事,并望能早日到港,因教授一節(jié)必須有長時間之教授,方望能有成績。前承賜書,得知新亞方面代購機票一事,前函已陳明,因陳士文先生已辭教務之職,未便相問。至于現在院方當局又不知稱呼及地址,無法通函相謝。且弟系被約聘之人,亦未便催問。以與吾弟交誼之深,惟有請代為催詢,至望早日將應寄來之各件送下,以便辦理出境手續(xù)。且最要者,既承院方盛意,務請將內人機票同時購齊,不然弟客中無人照料,亦難成行。應帶去之較精品畫件及學生教材早已備齊,至盼仰仗鼎力,早日成行為感。肅上,即頌儷安。弟溥儒謹啟。
2. 嶺梅四弟鑒:儒因急欲到港,因儒之申請書尚少保人二人,故速寄申請書,請賈訥夫先生與吾弟作保。因患病往醫(yī)院檢察,無暇作書,今已痊愈,急作書,盼望早日到港,請速代辦理。此處出境手續(xù)早已辦好,一俟港方辦好即當買機票成行矣。至盼至盼,肅頌儷安。溥儒手肅。
說明:高嶺梅上款。
溥儒此信為入港申請作保及執(zhí)教新亞書院而作,談到李墨云、陳士文、賈訥夫,兼及溥儒患病情形,約作于1962年秋。
在信中,溥儒表示因院方無消息,對接人亦變更,導致無法與新亞書院及時聯系,且自己“系被約聘之人,亦未便催問”,遂請高嶺梅代為探詢。另一方面,溥儒認為“教授一節(jié)必須有長時間之教授,方望能有成績”,并將“應帶去之較精品畫件及學生教材早已備齊”,在自身方面做好了各種準備,可知其認真從事的個性。
此外,溥儒請院方“將內人機票同時購齊,不然弟客中無人照料,亦難成行”,可知其個人自理能力不足,晚年生活均須由李墨云照料。
所及陳士文,1957年與丁衍庸共同創(chuàng)辦新亞書院藝術系,曾任新亞書院藝術系主任、教授等職。
賈訥夫,原名賈乃基,書畫家,曾任廣東《公正報》總編輯。與溥儒交好,為溥儒在香港代買執(zhí)筆等物。1960年,溥儒與夫人赴香港,曾與賈訥夫等赴沙田萬佛寺拜佛。
PU RU AUTUGRAPH LETTERS SIGNED TO GAO LINGMEI ABOUT GUARANTEE FOR PU’S APPLICATION TO ENTERING HONG KONG AND TEACHING AT NEW ASIA COLLEGE
Three pages
Dated circa 1962
Note: Dedicated to Gao Lingmei.
25×15cm×2?26.5×15cm
RMB: 10,000-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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