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錄號: 1060
估價RMB: 550,000-800,000
成交價RMB: 690,000(含傭金)
款識:衎齋
說明:陳鳴遠為時大彬之后紫砂制作歷史上的又一座高峰,其光器、花器、筋囊器皆擅長,傳器可謂巧奪天工,精彩紛呈。在清代便有“宮中艷說大彬壺,海外競求鳴遠碟”的說法。
《陽羨名陶錄·家溯》載:“鳴遠一技之能,間世特出,自百余年來,諸家傳器日少,故其名尤噪。足跡所至,文人學士爭相延攬,常至海鹽館張氏之涉園,桐鄉則汪柯庭家,海寧則陳氏、曹氏、馬氏,多有其手作,而與楊中允晚研交尤厚。”此件精巧之作便是陳鳴遠為海寧馬氏思贊所制。
馬思贊字寒中,又字仲安,號衎齋,又號南樓、漁村,浙江海寧人。性敏慧,監生,工詩及書,貫及諸子百家。本姓朱,其祖后隨馬姓,遂改姓馬。明代馬麟翔之子。朱彝尊曾稱“吾宗衎齋”、“宗人寒中”。馬思贊博覽群書,其父性喜藏書,多宋元精槧,為東南藏書之冠。至思贊,更廣為搜羅,或輾轉傳抄,或多方購置,除宋元珍本外,還嗜好金石書畫,擁書萬卷,建藏書樓“道古樓”、“紅藥山房”、“小葫蘆山書屋”數間。其常與朱彝尊、查慎行等學者切磋學問。馬思贊酷愛砂器。民國李景康、張虹所著《陽羨砂壺圖考》明確記載:“陳鳴遠至海寧,嘗主其家為制壺。寒中(馬思贊)又以方氏核桃墨與友人易時少山壺,固夙嗜茗壺者。”
此件紫砂半桃,器身雖小,但卻有小中見大之感。桃身以段泥為主體,在桃核處又飾以紅泥鋪飾,桃身處灑飾泥漿。信手把玩,但覺古人制器之巧思,亦嘆鳴遠摶砂功力之深厚。
在2015年4月香港中文大學舉辦的《宜興紫砂陶藝文化》論壇上,與會專家對于香港中文大學文物館藏宜興紫砂陶器及香港茶具文物館藏紫砂陶器中的部分藏品重新進行了年代考證,其中有多件陳鳴遠款制器被判定為民國仿古所制。這也使得存世的陳鳴遠本人傳器更顯珍貴。而此件紫砂半桃又為衎齋定制,見證了清代早期文人與紫砂結合的一段歷史,乃市場首見之精品。
出版:《砂本無韻》P57-P58,上海人民美術出版社,2014年。
KANG XI PERIOD, QING DYNASTY A DUAN CLAY PEACH MADE BY CHEN MINGYUAN
Illustrated: Nature of Zisha, pp. 57-58, Shanghai People’s Fine Arts Publishing House, 2014
1.8×3.2×4cm
RMB: 550,000-800,000
出版:《砂本無韻》P57-P58,上海人民美術出版社,2014年。
西泠拍賣網上刊載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報導、圖片、聲音、錄像、圖表、標志、標識、廣告、商標、商號、域名、軟件、程序、版面設計、專欄目錄與名稱、內容分類標準以及為注冊用戶提供的任何或所有信息,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適用之國際公約中有關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及/或其它財產所有權法律的保護,為西泠印社拍賣有限公司及/或相關權利人專屬所有或持有。
未經西泠拍賣網的明確書面特別授權,任何人不得變更、發行、播送、轉載、復制、重制、改動、散布、表演、展示或利用西泠拍賣網的局部或全部的內容或服務或在非西泠拍賣網所屬的服務器上作鏡像,否則以侵權論,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特別地,本網站所使用的所有軟件歸屬西泠印社拍賣有限公司所有, 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及國際版權公約法律保護。除經本網站特別說明用作銷售或免費下載、使用等目的外,任何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復制、修改、經銷、轉儲、發表、展示演示以及反向工程均是嚴格禁止的。否則,本網站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及相關法律追究經濟賠償和其它侵權法律責任。
任何使用者將西泠拍賣網展示的拍品圖品及其衍生品用于非商業用途、非盈利、非廣告目的而純作個人消費時和用于商業、盈利、廣告性目的時,需征得西泠拍賣網及/或相關權利人的書面特別授權。應遵守著作權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的規定,不得侵犯西泠拍賣網及/或相關權利人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