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錄號: 3790
估價RMB: 280,000-300,000
成交價RMB: 322,000(含傭金)
15TH CENTURY A GILT-BRONZE STATUE OF VAJRADHARA
高:13.8cm
RMB: 280,000-300,000
金剛持雙手交叉在胸前,分持握鈴與杵(現(xiàn)佚失),結跏趺坐于雙層蓮花座上,開臉方短,雙肩壯闊,肩花上各承鈴與杵,全身瓔珞、項圈與臂釧精致華美,滿嵌各色寶石。這尊造型充滿了力量感的造像,充分體現(xiàn)了來自尼泊爾紐瓦里藝術流派鮮明的造像風格與影響,是西藏地十五世紀早期的杰作。
金剛持代表法身,法身是密教的主性,金剛持是依(六度中的)智慧度(或稱之為般若波羅密多)示現(xiàn)大悟,因此,金剛持是密教所有部門的精髓,金剛持也代表五方佛共有的品性,因而也被稱之為「第六方佛」,或稱之為「實證佛果族」。金剛總持是本初佛,為三世一切諸佛的總身,也是佛陀三身的綜合體,顯現(xiàn)至高無上的佛法精髓,故特別受到噶舉派的尊崇,被奉為眾傳承上師之首,一切的傳承教法都是由金剛總持傳授于噶舉派的。金剛總持的雙手交叉,右手持金剛杵象征「善巧」,左手持金剛鈴象征「智慧」,是「不二法」以及「空界」的究竟代表,即是最究竟的「大手印」法門。
西泠拍賣網(wǎng)上刊載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報導、圖片、聲音、錄像、圖表、標志、標識、廣告、商標、商號、域名、軟件、程序、版面設計、專欄目錄與名稱、內容分類標準以及為注冊用戶提供的任何或所有信息,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適用之國際公約中有關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及/或其它財產(chǎn)所有權法律的保護,為西泠印社拍賣有限公司及/或相關權利人專屬所有或持有。
未經(jīng)西泠拍賣網(wǎng)的明確書面特別授權,任何人不得變更、發(fā)行、播送、轉載、復制、重制、改動、散布、表演、展示或利用西泠拍賣網(wǎng)的局部或全部的內容或服務或在非西泠拍賣網(wǎng)所屬的服務器上作鏡像,否則以侵權論,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特別地,本網(wǎng)站所使用的所有軟件歸屬西泠印社拍賣有限公司所有, 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及國際版權公約法律保護。除經(jīng)本網(wǎng)站特別說明用作銷售或免費下載、使用等目的外,任何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復制、修改、經(jīng)銷、轉儲、發(fā)表、展示演示以及反向工程均是嚴格禁止的。否則,本網(wǎng)站將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及相關法律追究經(jīng)濟賠償和其它侵權法律責任。
任何使用者將西泠拍賣網(wǎng)展示的拍品圖品及其衍生品用于非商業(yè)用途、非盈利、非廣告目的而純作個人消費時和用于商業(yè)、盈利、廣告性目的時,需征得西泠拍賣網(wǎng)及/或相關權利人的書面特別授權。應遵守著作權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不得侵犯西泠拍賣網(wǎng)及/或相關權利人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