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錄號: 944
估價RMB: 50,000-80,000
成交價RMB: 126,500(含傭金)
印文:張氏弁群
邊款:_匊吅。
QING DYNASTY A WHITE SHOUSHAN ‘FURONG’ STONE ‘BEAST’ SEAL ENGRAVED BY HU JUE FOR ZHANG BIANQUN’S PRIVATE USE
2.3×2.3×4.9cm
RMB: 50,000-80,000
印面主人簡介:張弁群(1875~1922),名增熙,號查客,為張寶善的長子,張靜江的長兄,張乃燕之父。光緒十七年(1891)考中秀才,因突發(fā)眼疾放棄舉業(yè)。愛好書畫金石,精于鑒賞,尤擅書法,當時南潯曾以張弁群的書法和金紹城的國畫為“雙杰”。
吳昌碩,初名俊,后改俊卿,字倉石、蒼石、倉碩、昌碩,一作昌石,號缶廬、缶道人、苦鐵等,浙江安吉人。詩、書、畫、印皆精,為一代藝術大師,西泠印社首任社長。其篆刻初師浙派,繼法鄧石如、吳讓之,后又上溯秦漢鉨印,尤其是得益于石鼓、磚瓦、封泥等文字。布局突出書法意趣,刀法沖切并用,虛實相生,秀麗中帶蒼勁,流暢中見樸厚,形成以墨取勝的蒼渾古拙、酣暢厚重的篆刻風格。同時又將筆致、墨意發(fā)揮到了上限,從而影響了整個藝林,海內印人風從,被認為是一位前無古人的大篆刻家。
西泠拍賣網(wǎng)上刊載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報導、圖片、聲音、錄像、圖表、標志、標識、廣告、商標、商號、域名、軟件、程序、版面設計、專欄目錄與名稱、內容分類標準以及為注冊用戶提供的任何或所有信息,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適用之國際公約中有關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及/或其它財產(chǎn)所有權法律的保護,為西泠印社拍賣有限公司及/或相關權利人專屬所有或持有。
未經(jīng)西泠拍賣網(wǎng)的明確書面特別授權,任何人不得變更、發(fā)行、播送、轉載、復制、重制、改動、散布、表演、展示或利用西泠拍賣網(wǎng)的局部或全部的內容或服務或在非西泠拍賣網(wǎng)所屬的服務器上作鏡像,否則以侵權論,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特別地,本網(wǎng)站所使用的所有軟件歸屬西泠印社拍賣有限公司所有, 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及國際版權公約法律保護。除經(jīng)本網(wǎng)站特別說明用作銷售或免費下載、使用等目的外,任何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復制、修改、經(jīng)銷、轉儲、發(fā)表、展示演示以及反向工程均是嚴格禁止的。否則,本網(wǎng)站將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及相關法律追究經(jīng)濟賠償和其它侵權法律責任。
任何使用者將西泠拍賣網(wǎng)展示的拍品圖品及其衍生品用于非商業(yè)用途、非盈利、非廣告目的而純作個人消費時和用于商業(yè)、盈利、廣告性目的時,需征得西泠拍賣網(wǎng)及/或相關權利人的書面特別授權。應遵守著作權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不得侵犯西泠拍賣網(wǎng)及/或相關權利人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