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錄號: 3676
估價RMB: 180,000-250,000
成交價RMB: 322,000(含傭金)
說明:本品造型敦實端莊,氣息古拙渾厚,內外壁分別運用剔刻技法雕飾牡丹紋,外口沿飾卷草紋,腹部刻纏枝牡丹花卉。其刻工嫻熟,刀法流暢,紋樣清晰,質感強烈,所見祥花瑞果輕盈舒展,神采奕奕,無不彰顯出制作者以刀代筆的非凡造詣。其釉厚腴溫潤,碧翠怡人。其品質上乘,氣度嚴謹,當屬朱明處州龍泉官窯之佳器。
龍泉古屬浙江處州,窯業久負盛名,明初之際龍泉窯深得宮廷的賞識,成為與景德鎮御器廠并立的貢御窯場,因此在明初御瓷燒造活動之中,處州龍泉窯與景德鎮御瓷廠彼此關系非常密切,共同譜寫朱明御瓷的輝煌歷史篇章。據《大明會典 卷一百九十四》“陶器”條記載:“洪武二十六年定:凡燒造供用器皿等物,須要定奪制樣,計算人工物料。如遇數多,起取人匠赴京,置窯興工,或數少,行移饒、處等府燒造?!贝宋墨I揭示饒州府景德鎮窯和處州龍泉窯均為朝廷燒造御瓷。依據當時燒造規定,瓷器的造型和紋飾必須由內府統一“定奪制樣”再下發燒造,因此傳世實物和考古出土數據均表明,兩處窯場在同類器皿裝飾上往往構圖相近、紋飾類同,只是龍泉窯的裝飾技法單一,遠不及景德鎮御器廠之豐富,但兩者所出器皿性質相同,地位一樣,是明初內府督造的重要器皿。
EARLY MING DYNASTY A 'LONG QUAN' KILN BOWL WITH PEONY PATTERNS
直徑31.5cm
RMB: 180,000-250,000
來源:倫敦邦瀚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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