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微博上有人引用“海上舊夢•海派書畫收藏與投資”藝術論壇上的有關發言,對今年西泠印社拍賣有限公司(下稱西泠拍賣)春季拍賣會中任伯年《華祝三多圖》拍后付款情況有所議論,引發各界朋友及媒體關注并熱議,9月17日上海《東方早報》文化版上標題為“1.67億元《華祝三多圖》 買家仍未付款”的報道中寫到:喜瑪拉雅•頂層藝術投資論壇的“海上舊夢•海派書畫收藏與投資”藝術論壇上,證大集團董事長、收藏家戴志康透露, 這幅作品是他委托送拍的,藏家至今沒有付款。該消息被一些網絡媒體多有轉載。
對此,我們鄭重發布公開聲明如下:
一、 西泠印社拍賣有限公司已于今年7月19日春季拍賣會結束后的10日內(7月27日、28日、29日)通過銀行向拍賣委托人張振宇先生全額支付拍賣所得款項。這一行為,不僅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以及西泠印社拍賣規則,也遵循了西泠拍賣一貫以來的誠信規范原則,以及對客戶認真負責的態度。
二、 西泠印社2011春季拍賣會164號拍品——任伯年《華祝三多圖》的拍賣委托人為張振宇先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委托人是指委托拍賣人拍賣物品或者財產權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根據西泠印社拍賣規則第二部分關于委托人的主要條款中第一條委托人及保證中規定:委托人如無特殊說明本公司將送拍物品人視作合法財產之所有權人,如系共同財產,委托人不說明,也表明已征得共有人同意。
三、 我們認為,這一事件反映出目前的藝術品市場環境亟需進一步完善,一個公開、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市場環境才有利于我們的藝術品市場真正健康有序的發展。我們希望通過這一聲明,呼吁各界同仁、藏家以及媒體一起努力,共同維護拍賣市場秩序,為拍賣行業樹立更為堅實的誠信、規范標桿,以社會責任為己任,以傳遞文化與藝術的內涵為本真,努力拓寬藝術品門類、發掘藝術品價值,從而使更多人能參與到藝術收藏領域來,提升人們的生活品質。
西泠拍賣自成立以來,始終堅持“真乃居先,誠為業本”的企業宗旨,依循誠信為上、規范經營的原則從事拍賣行為,促進其朝著健康有序的方向發展。本公司今日特此發表公開聲明,首先感謝大家的關心,也為讓社會各界進一步了解實情,同時對藝術品市場的誠信規范經營有更廣泛深入的認識,以促進中國藝術品市場真正健康有序發展。如以后再發生此類事件,或對可能侵犯公司名譽權利的行為,西泠拍賣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西泠印社拍賣有限公司
2011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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