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錄號: 1268
估價RMB: 60,000-80,000
成交價RMB: 69,000(含傭金)
瞿宣穎(1894~1973)?代表作《劉禹錫集箋證》稿本
文稿?約六百七十五頁
著錄:《劉禹錫集箋證》,(唐)劉禹錫著、瞿蛻園箋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
說明:此為瞿宣穎代表作《劉禹錫集箋證》稿本,約675頁,系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初版的出版底稿,后多次重印、再版。作于1960年代。
稿本由毛筆、鋼筆創作并互相增補完成,修改痕跡明顯,修改處與1989年刊行本幾無二致,系定稿。
文稿寫作時間當在1961至1965年間。據該書出版時編者作《出版說明》,“他(瞿宣穎)早在五十年代末即已開始從事《劉集》的箋證,至一九六五年,已完成全稿和四個附錄”。又據上海古籍出版社存檔,瞿宣穎在1961至1965年間就《劉集》的箋證工作與出版社有頻繁書函往來,其1964年函稱“現已接近最后階段。除已交之部分外,增加注文及補充箋證,約計為十萬字”。1965年又告“此稿閱時三年有余,幾經修訂,合計全稿約五十二萬言”。值得一提的是,就在瞿氏1965年11月8日寄去最后修改稿的兩天后,姚文元批判《海瑞罷官》一文發表,此后瞿不幸遭劫,這部書稿卻因已交出版社而得以保存。
《劉禹錫集箋證》是《劉禹錫集》最為詳實精審的注釋本,為瞿宣穎遺稿,包括《劉禹錫集》三十卷、《外集》十卷。每首詩或文后,大體分校、注、箋證三部分。校以羅列異文,考核異同,引用的重要版本就有十余種;注以箋釋名物,追溯出處;箋證以考訂本事,評析是非。該書注釋精要不繁,尤深于名物典章的詮釋與史實人物的考訂,間或加以作者按語。
QU XUANYING AUTOGRAPH MANUSCRIPT OF ANNOTATED WORKS ON LIU YUXI'S COLLECTION
About six hundred and seventy-five pages
Literature: Annotated Works on Liu Yuxi's Collection, Shanghai Ancient Books Publishing House, 1989
A3大小(絕大多數)
RMB: 60,000-80,000
作者簡介:瞿宣穎(1894~1973),字兌之,以字行,號銖庵,自稱銖庵居士,晚號蛻園,湖南長沙人。瞿鴻禨之子。現代文史大家、書畫家。早從近代著名文學家王闿運學,后入北京譯學館主修英語,同時學習法、德、俄等多國語言。曾任北洋政府國務院秘書、國史編纂處處長、偽北京大學代理總監督、偽華北政務委員會秘書廳廳長、華北編譯館館長等職,并擔任南開大學、燕京大學、輔仁大學等校教職。抗戰后,他取號蛻園,意在悔過,要如蟬蛻般告別舊我。代表性著作有《劉禹錫集箋證》《李白集校注》(與朱金城合著)。
西泠拍賣網上刊載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報導、圖片、聲音、錄像、圖表、標志、標識、廣告、商標、商號、域名、軟件、程序、版面設計、專欄目錄與名稱、內容分類標準以及為注冊用戶提供的任何或所有信息,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適用之國際公約中有關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及/或其它財產所有權法律的保護,為西泠印社拍賣有限公司及/或相關權利人專屬所有或持有。
未經西泠拍賣網的明確書面特別授權,任何人不得變更、發行、播送、轉載、復制、重制、改動、散布、表演、展示或利用西泠拍賣網的局部或全部的內容或服務或在非西泠拍賣網所屬的服務器上作鏡像,否則以侵權論,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特別地,本網站所使用的所有軟件歸屬西泠印社拍賣有限公司所有, 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及國際版權公約法律保護。除經本網站特別說明用作銷售或免費下載、使用等目的外,任何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復制、修改、經銷、轉儲、發表、展示演示以及反向工程均是嚴格禁止的。否則,本網站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及相關法律追究經濟賠償和其它侵權法律責任。
任何使用者將西泠拍賣網展示的拍品圖品及其衍生品用于非商業用途、非盈利、非廣告目的而純作個人消費時和用于商業、盈利、廣告性目的時,需征得西泠拍賣網及/或相關權利人的書面特別授權。應遵守著作權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的規定,不得侵犯西泠拍賣網及/或相關權利人的權利。